法規中心只把官方原始來源放在最前面。仲介文章可以幫助理解,但不能取代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勞動部公告。
《就業服務法》與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》決定工作類型、許可原則與人才專法。
資格審查標準與許可管理辦法決定雇主、文件、求才與程序。
製程、工程、農業、薪資、技能與名額等動態數字通常在附表或公告。
網站整理不能取代主管機關對個案的最終認定。
先分法律身分,再看資格。這樣才不會把第二類移工、外國技術人力、專業人才與僑外生混在同一張表。
海洋漁撈、家庭幫傭、家庭/機構看護、製造、營造、農林牧養殖、屠宰、資源回收。
2026新制獨立判斷工作類別、雇主、技術、薪資與名額。
以職務及個人專業資格為核心,不套第二類固定核配比例。
在學、畢業延居、專業工作與技術工作需分流判斷。
附表與行政公告的更新速度通常比母法快。製造業級別、農業門檻、外國技術人力薪資/技能/名額、就安費等,都不應永久埋在一段文章裡。
法律身分、主管機關、官方來源、最後複核日。
核配比例、薪資門檻、就安費、技能與名額上限。
數字更新時,同步更新正文、工具與SEO標題,避免搜尋引擎留下舊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