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站除了雇主資格,也應讓移工看得到工作範圍、薪資、證件、保險、轉換與申訴資訊。
不得任意安排許可以外工作、其他雇主工作或錯誤工作場所。
護照、居留文件與私人財物不應被當成控制工作者的工具。
雇主應依契約與適用法規處理薪資、健保、保險及相關給付。
依身分類型完成健檢、生活照顧與必要的健康管理。
發生終止、轉換雇主或期滿時,應依程序處理,不以威脅或扣留證件強迫留任。
薪資、暴力、性騷擾、非法扣留證件、工作內容不符或其他爭議,可使用勞動部1955外籍勞工諮詢申訴系統。
私人家庭中的資訊不對稱較高。家庭工作者不應被安排到店面、公司、其他親戚家從事明顯脫離核准家庭家事/照護目的的工作。